主要用途和使用情况:
一、 财务情况:
(一)收入情况:
2015年度天河区反邪教协会总收入为:90,000.00元。
(二)费用情况:
2015年度天河区反邪教协会总费用为:14,439.42元。
其中:1、人员费用开支:7,053.70元;
2、市内交通费、宣传印制费、误餐费:566.50元;
3、办公费用(包括投影机维护费):6,084.22元;
4、银行手续费:735元。
(三)利润情况:
2015年度天河区反邪教协会总利润:75,560.58元。
二、资金使用情况
1、 2015年度收到资金共计:90,051.78元。
其中:2015年10月收到90,000元和2015年12月收到51.78元利息。
2、2015年度支出资金共计:42,091.20元
其中:管理费用支出:14,491.20元和购买固定资产支出27,600.00元。
3、2015年度资金余额:47,960.58元。
主要用途和使用情况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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