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市天河区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平台
欢迎光临广州市天河区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平台
社会组织业务办理登录
|
加入收藏
广州市天河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
广州市天河区小匡艺术促进中心
2019年度
年度报告
发布时间:
2020年9月22日
单位名称:
广州市天河区小匡艺术促进中心
登记证号:
12345
成立时间:
2017-06-30
性 质:
民办非企业
公示项目
封面目录
基本信息
内部建设情况
党组织建设情况
接受监督管理情况
资产负债表
业务活动表
现金流量表
应收款项账龄
应收款项客户
预付账款账龄
预付账款客户
应付款项及客户
预收账款及客户
公益事业(慈善活动)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
计算公益支出比例、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比例的情况说明
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
公开募捐备案情况
本年度开展的援助“三区三州”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
2020年度计划开展的援助“三区三州”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
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
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大额支付对象
由慈善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受托人的慈善信托情况
慈善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关联方
慈善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关联方交易
关联方未结算应收/预付/应付/预收项目余额
信息公开情况
业务活动总体情况及工作计划简要
举办展览会、交易会、研讨会、培训、评比达标表彰
开展涉外活动情况
其它报告情况
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
理事、监事备案表
理事、监事备案表
工作人员情况
人员数量基本情况
涉外活动基本信息
在境外设立机构情况
对外交流合作项目
参加国际组织
对外活动主要成就、问题和管理政策建议
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情况
温馨提示:(填写该页必读):
1、正确填写各项信息,数据项请填写阿拉伯数字,若无表格项信息,请填写“0”;
2、其他非数据项,请用文字填写,若无表格项信息,请填写“无”;
3、若不需要填写此表,请在“无此情况”选择“无”。
(五)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
单位:人民币元
项目名称
收入
支出
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
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,志愿者补贴和保险
使用房屋、设备,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
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、物流、交通、会议、培训、审计、评估等费用
其他费用
总计
“赏月计划”流动儿童美术公益活动
项目名称:
320362.5
收入(人民币:元):
0
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(人民币:元):
140399.06
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,志愿者补贴和保险(人民币:元):
120400.05
使用房屋、设备,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(人民币:元):
72138.11
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、物流、交通、会议、培训、审计、评估等费用(人民币:元):
50
其他费用(人民币:元):
332987.22
总计(人民币:元):
项目名称:
收入(人民币:元):
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(人民币:元):
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,志愿者补贴和保险(人民币:元):
使用房屋、设备,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(人民币:元):
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、物流、交通、会议、培训、审计、评估等费用(人民币:元):
其他费用(人民币:元):
总计(人民币:元):
项目名称:
收入(人民币:元):
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(人民币:元):
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,志愿者补贴和保险(人民币:元):
使用房屋、设备,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(人民币:元):
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、物流、交通、会议、培训、审计、评估等费用(人民币:元):
其他费用(人民币:元):
总计(人民币:元):
项目名称:
收入(人民币:元):
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(人民币:元):
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,志愿者补贴和保险(人民币:元):
使用房屋、设备,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(人民币:元):
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、物流、交通、会议、培训、审计、评估等费用(人民币:元):
其他费用(人民币:元):
总计(人民币:元):
项目名称:
收入(人民币:元):
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(人民币:元):
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,志愿者补贴和保险(人民币:元):
使用房屋、设备,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(人民币:元):
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、物流、交通、会议、培训、审计、评估等费用(人民币:元):
其他费用(人民币:元):
总计(人民币:元):
项目名称:
收入(人民币:元):
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(人民币:元):
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,志愿者补贴和保险(人民币:元):
使用房屋、设备,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(人民币:元):
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、物流、交通、会议、培训、审计、评估等费用(人民币:元):
其他费用(人民币:元):
总计(人民币:元):
项目名称:
收入(人民币:元):
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(人民币:元):
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,志愿者补贴和保险(人民币:元):
使用房屋、设备,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(人民币:元):
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、物流、交通、会议、培训、审计、评估等费用(人民币:元):
其他费用(人民币:元):
总计(人民币:元):
项目名称:
收入(人民币:元):
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(人民币:元):
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,志愿者补贴和保险(人民币:元):
使用房屋、设备,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(人民币:元):
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、物流、交通、会议、培训、审计、评估等费用(人民币:元):
其他费用(人民币:元):
总计(人民币:元):
项目名称:
收入(人民币:元):
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(人民币:元):
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,志愿者补贴和保险(人民币:元):
使用房屋、设备,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(人民币:元):
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、物流、交通、会议、培训、审计、评估等费用(人民币:元):
其他费用(人民币:元):
总计(人民币:元):
合计
653349.72
收入合计(人民币:元):
332987.22
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合计(人民币:元):
473386.28
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,志愿者补贴和保险合计(人民币:元):
453387.27
使用房屋、设备,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合计(人民币:元):
405125.33
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、物流、交通、会议、培训、审计、评估等费用合计(人民币:元):
333037.22
其他费用合计(人民币:元):
332987.22
总计(人民币:元):
说明:
一、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名称应与公益项目开展情况表中项目名称一致;
二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益慈善项目应填列上表:
1、该项目的捐赠收入超过慈善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当年捐赠总收入的20%;
2、该项目的支出超过慈善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当年总支出的20%;
3、项目持续时间在5年以上的(包括5年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