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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天河区米公益服务中心
2023年度
年度报告
发布时间:
2024年6月13日
单位名称:
广州市天河区米公益服务中心
登记证号:
100020
成立时间:
2014-03-31
性 质:
民办非企业
公示项目
封面目录
基本信息
内部建设情况
本社会组织党员及群团情况
党组织工作情况
资产负债表
业务活动表
现金流量表
应收款项账龄
应收款项客户
预付账款账龄
预付账款客户
应付款项及客户
预收账款及客户
公益事业(慈善活动)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
计算公益支出比例、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比例的情况说明
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
公开募捐备案情况
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
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大额支付对象
本组织作为受托人运营的慈善信托
本组织作为委托人设立的慈善信托
慈善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关联方
慈善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关联方交易
关联方未结算应收/预付/应付/预收项目余额
信息公开情况
2023年度业务活动总体情况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简要
2023年度开展援藏援疆活动情况
2023年度参与“百千万工程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
2023年度参与“百社联百村——助力百千万工程”专项行动工作
2023年度参与东西部协作工作情况
2023年度参与广东省“百城千社万企助就业”工作情况
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情况
举办讲座、论坛、讲坛、报告会、年会、研讨会情况
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情况
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
办事机构情况表
实体机构情况表
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
涉外活动基本信息
接受境外捐赠(含募捐)
在境外设立机构情况
在境外开展的合作项目
参加国际组织
涉外捐赠情况
接受监督管理情况
理(董)事会成员情况
监事(会)情况
工作人员情况
工作人员情况
工作人员情况
工作人员情况
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情况统计表
温馨提示:(填写该页必读):
1、正确填写各项信息,数据项请填写阿拉伯数字,若无表格项信息,请填写“0”;
2、其他非数据项,请用文字填写,若无表格项信息,请填写“无”;
3、若不需要填写此表,请在“无此情况”选择“无”。
4、当前项目数量为 1,请核对具体明细,若不正确,请修正表格内容。如果无此项目情况的,直接空白即可,无需填写任何内容。
(六)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
单位:人民币元
项目名称
收入
支出
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
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,志愿者补贴和保险
使用房屋、设备,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
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、物流、交通、会议、培训、审计、评估等费用
其他费用
总计
医务社工人才培养计划
项目名称:
3117466.65
收入(人民币:元):
1844615.39
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(人民币:元):
1883464
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,志愿者补贴和保险(人民币:元):
使用房屋、设备,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(人民币:元):
32265.88
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、物流、交通、会议、培训、审计、评估等费用(人民币:元):
其他费用(人民币:元):
3760345.27
总计(人民币:元):
项目名称:
收入(人民币:元):
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(人民币:元):
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,志愿者补贴和保险(人民币:元):
使用房屋、设备,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(人民币:元):
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、物流、交通、会议、培训、审计、评估等费用(人民币:元):
其他费用(人民币:元):
总计(人民币:元):
项目名称:
收入(人民币:元):
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(人民币:元):
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,志愿者补贴和保险(人民币:元):
使用房屋、设备,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(人民币:元):
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、物流、交通、会议、培训、审计、评估等费用(人民币:元):
其他费用(人民币:元):
总计(人民币:元):
项目名称:
收入(人民币:元):
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(人民币:元):
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,志愿者补贴和保险(人民币:元):
使用房屋、设备,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(人民币:元):
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、物流、交通、会议、培训、审计、评估等费用(人民币:元):
其他费用(人民币:元):
总计(人民币:元):
项目名称:
收入(人民币:元):
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(人民币:元):
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,志愿者补贴和保险(人民币:元):
使用房屋、设备,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(人民币:元):
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、物流、交通、会议、培训、审计、评估等费用(人民币:元):
其他费用(人民币:元):
总计(人民币:元):
项目名称:
收入(人民币:元):
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(人民币:元):
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,志愿者补贴和保险(人民币:元):
使用房屋、设备,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(人民币:元):
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、物流、交通、会议、培训、审计、评估等费用(人民币:元):
其他费用(人民币:元):
总计(人民币:元):
项目名称:
收入(人民币:元):
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(人民币:元):
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,志愿者补贴和保险(人民币:元):
使用房屋、设备,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(人民币:元):
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、物流、交通、会议、培训、审计、评估等费用(人民币:元):
其他费用(人民币:元):
总计(人民币:元):
项目名称:
收入(人民币:元):
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(人民币:元):
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,志愿者补贴和保险(人民币:元):
使用房屋、设备,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(人民币:元):
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、物流、交通、会议、培训、审计、评估等费用(人民币:元):
其他费用(人民币:元):
总计(人民币:元):
项目名称:
收入(人民币:元):
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(人民币:元):
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,志愿者补贴和保险(人民币:元):
使用房屋、设备,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(人民币:元):
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、物流、交通、会议、培训、审计、评估等费用(人民币:元):
其他费用(人民币:元):
总计(人民币:元):
合计
3117466.65
收入合计(人民币:元):
1844615.39
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合计(人民币:元):
1883464
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,志愿者补贴和保险合计(人民币:元):
使用房屋、设备,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合计(人民币:元):
32265.88
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、物流、交通、会议、培训、审计、评估等费用合计(人民币:元):
其他费用合计(人民币:元):
3760345.27
总计(人民币:元):
说明:
一、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名称应与公益项目开展情况表中项目名称一致;
二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益慈善项目应填列上表:
1、该项目的捐赠收入超过慈善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当年捐赠总收入的20%;
2、该项目的支出超过慈善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当年总支出的20%;
3、项目持续时间在5年以上的(包括5年)。